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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师相互听课制度
时间:2018-03-15 08:58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为全面提高教师的讲课水平,努力在学院营造广大教师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良好氛围,以推动学院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法社学院根据学校听课制度,制订学院教师互相听课方法:
一、听课对象:为全院教师,每位教师都有听其他教师课程和被其他教师听课的权利。
二、听课时间:每学期有计划或者根据评估工作需要随机听课。
三、听课方法:1、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组织学院层面的集中听课和推门听课活动;2、教研室主任组织所在教研室的听课活动;3、听课结束后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附后)和听课记录本,将有授课教师、听课班级学生代表以及听课教师本人签字的听课记录表交教学秘书处存档(教学质量考评奖评定的主要依据),听课记录本按学期上交系存档。
四、听课次数:每位讲师及讲师以下职称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六次(每次至少一节课);每位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听课八次;学期内党委班子成员原则上需听每位老师的课一次。
五、课后反馈:听课后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对被听课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状态、学生听课状态、师生互动情况等进行评价反馈,以利提高教学质量。
注:本制度自2018年3月12日 起实施。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学院听课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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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教师签字: 主讲教师签字: 学生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