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将至,为提高同学们冬季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12月28日下午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于社科楼413召开冬季安全教育会。我院党委副书记樊德玲,教务员刘海晓,团委书记杨胜利,2018级社会工作班班主任王艳丽及2018级全体同学参加本次会议。此次会议由杨胜利老师主持。
樊德玲书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安全工作是每位公民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学校的每一位师生更是责无旁贷。为此,樊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校园安全需要法社学院全体师生高度重视,要求同学们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观念,确保同学们生活在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中。二是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关心呵护学院里每一位同学,努力保证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也希望大家在平时的学习与生活中要爱护教学设施和公共设施。三是每一位同学都是自己的安全责任人,无论在学校或是家中,都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平安度过自己的大学四年。她希望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应自觉具有法制安全意识,不仅要重视学习还要注重孝道,多向父母尽孝心。
通过本次冬季安全教育,增强了同学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同学们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为营造良好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打下基础。同时对于推进安全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具有积极影响。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周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