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中小学学生宪法观念,7月8日,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在学院党委副书记樊德玲的带领下赴罗山县东铺镇中小学开展了宪法诵读活动。
到达罗山县东铺镇中小学校后,“学宪法 讲宪法”社会实践团成员受到了当地中小学师生的热烈欢迎。诵读活动开始之前,社会实践团成员代表陈晨为同学们讲解宪法,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宪法,感悟宪法的精神所在。随后,中小学生们在实践团成员的带领之下开始诵读宪法,诵读声响亮而坚定,也体现出同学们对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的决心。在场的学校负责人表示,大学生走进小学校园,为小学生普及了法律知识,培养了小学生的宪法精神,引导学生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利国利民的活动,非常感谢实践团的到来。党委副书记樊德玲在诵读活动结束后发言,她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学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宪法,帮助群众学习宪法知识,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培养法制精神,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贡献。
本次宪法诵读走进中小学校园活动,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在中小学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让宪法精神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