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评定工作已结束。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名单后附),公示期为2019年 3月6 日—2019年 3月 10 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社科楼403反映情况。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19 年 3月 6日
附: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评审通过名单:
张特日根 赵中航 孙俊雪 刘雨婷 刘映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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